向誣告陷害者“亮劍” 為幹事創業者“撐腰”
誣告陷害行為傷害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積極性,損害風清氣正政治生態,觸碰紀律法律紅線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,“要注意保護那些敢於負責、敢於擔當作為的幹部,對那些受到誣告陷害的幹部要及時予以澄清,形成激濁揚清、幹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”。近日,市委為進一步落實《濰坊市信訪舉報“雙查”暫行辦法》,研究出台《關於加強信訪舉報“雙查”工作的具體措施》,明確誣告陷害情形、規範“雙查”流程、嚴格責任分工,旗幟鮮明傳遞出“讓別有用心者受到懲戒,為幹事創業者撐腰壯膽”的強烈信號。
監督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,人民群眾通過信訪舉報對黨和政府及黨員幹部進行監督,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具體體現,對推進全麵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。權力監督的目的是保證權力正確行使,更好促進黨員幹部履職盡責。但是近年來,個別舉報人濫用監督權利,惡意舉報甚至通過捏造事實、偽造材料等方式誣告陷害黨員幹部的問題時常發生:有的因為幹部敢於擔當作為觸碰了個人的“奶酪”,便借機捏造“線索”、誣告報複;有的在換屆考察前夕,因妒賢嫉能、私人恩怨,故意製造“黑料”,給他人“使絆子”;有的則因為自身的不合理訴求沒有得到滿足,就顛倒黑白、造謠中傷…….。這些行為,以信訪舉報之名、行誣告陷害之實,讓黨員幹部“寒了心”、“泄了勁”, 甚至導致“劣幣驅逐良幣”,嚴重擾亂了信訪秩序,挫傷了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積極性,幹擾影響了全市發展大局。
祛邪必須扶正,激濁方能揚清。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明確提出,“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幹部澄清正名,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,激發黨員、幹部幹事創業內生動力”。中央辦公廳印發的《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》也要求,“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,及時為受到不實反映的幹部澄清正名、消除顧慮”。對於誣告陷害行為,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》和《刑法》《監察法》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等黨紀國法都明確了處理處分規定。我市出台《關於加強信訪舉報“雙查”工作的具體措施》,為推動《濰坊市信訪舉報“雙查”暫行辦法》落實落地,更加精準查處誣告問題提供了有力武器。對受到誣告陷害的黨員幹部而言,僅僅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還遠遠不夠,在查清問題後予以澄清正名才算吃下“定心丸”。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在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的同時,及時為受到不實反映的幹部澄清正名、消除顧慮,引導黨員幹部當改革的促進派、實幹家,專心致誌為黨和人民幹事創業、建功立業。
凡益之道,與時偕行。當前,全市正處在鼓足幹勁、力爭上遊、幹事創業的大好時期。打擊誣告陷害歪風邪氣,倡樹幹事創業新風正氣,是廣大黨員幹部群眾的共同呼聲,也是維護全市和諧穩定發展的迫切需要。全市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,要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,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,落實有效措施,齊心協力把“雙查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落地,絕不使“因挑水多而打罐子”的同誌流汗又流淚,絕不容“揪辮子、扣帽子、下絆子”的別有用心者有市場、能得逞,以實實在在的整治成效取信於民,為建設現代化高品質城市提供堅強保障。(濰坊日報)